房屋权属登记注销登记
信息来源于:宿松在线 发布时间:2011/12/8
请材料:
(一)房屋灭失的,需提交资料: 1、 原房屋所有权证;2、申请报告;3、产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(二)遗失产权证,申请补证的,需提交资料: 1、产权人申请报告;2、产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;3、《宿松报》上刊登的遗失声明
承诺时限: 0 天
收费标准: 暂无
政策依据: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(2002)595号文件
(一)房屋灭失的,需提交资料: 1、 原房屋所有权证;2、申请报告;3、产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(二)遗失产权证,申请补证的,需提交资料: 1、产权人申请报告;2、产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;3、《宿松报》上刊登的遗失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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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: 暂无
政策依据: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(2002)595号文件